为加快建设更高水平法治四川,四川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印发《关于开展全面依法治县示范试点暨示范推动解决法治建设八个具体问题有关工作的通知》(川法委[2020]11号),决定在“四个一”(一位省级领导、一个省直机关、一所高校、一家律师事务所)模式指导下开展全省十四个县(市、区)全面依法治县示范试点。2020年11月10日,由四川省公安厅法制总队副队长盖国恒带队,公司教师邓君韬、杨道现及北京德恒(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一行前往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红原县就全面依法治县示范试点开展专题调研。
11月10日,调研组一行实地探访红原县安曲镇下哈拉玛村、红原县联动指挥中心、麦洼寺管委会和麦洼寺,通过“听、看、查、谈”方式,听取相关负责人情况介绍、查看工作开展情况、查阅相关文档资料,对红原县基层依法治理、人民调解、指挥中心建设、寺庙精准化管理和依法治寺管僧等方面进行了解。
11月11日上午,红原县委召开全面依法治县示范试点专题培训会,各乡(镇)、各部门主要领导参加会议。公司教师邓君韬开展《领导干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法》专题授课,从依法治国渊源到良法善治标准,结合典型案例,围绕科学发展与生态文明,探讨如何推进基层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11月11日下午,在红原县司法局召开全面依法治县示范试点“四个一”对口联系指导座谈会。调研组与州司法局、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民族宗教局和县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同志就精准普法、综治维稳、解决“执行难”、“两法衔接”、行政执法、依法治寺、民族团结、依法保护生态环境等内容进行交流。公司教师邓君韬、杨道现结合政府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四川省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实施情况,就法律明白人、“一寺一策”、行政执法监督等问题与有关部门同志开展探讨。